民间借贷合同模板(简单的个人投资协议)

个人入股投资合作协议书要怎么写?

  XX系列产品入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 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合伙经营XX产品专卖店。  二, 入股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三, 入股所占比例:入股金额占XX总值的30%。  四, 分红:(1),每月1日为上月的分红日。  (2),分红按当月销售额的30%分配给甲方。  五,退股,中途退股。  (1),协议到期时退股:按协议到期日的当时库存比例退还甲方30%货款金额。  (2),中途退股:  1,乙方在协议期限内要求甲方退股,退股金额应按照要求退股当日库存的40%退还甲方。  2,甲方在协议期限内申请退股,退股金额按照申请退股当日库存的20%退还金额。、  (3)自然退股: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乙方与厂方合同解除.  有以上任一点的合伙人,协议自动解除,双方按照当日库存的比例正确分配。  六,相关细则:  (1) 店面房租,仓库房租,甲方各出30%。每年12月28日支付给乙方当年租金  (2) 协议期间,XX系列产品每次进货时,根据进货金额,甲方承担30%。  (3) 店面工人工资,每月分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工人工资的30%。  (4) 产品安装时所用的附件,甲方每平方向乙方支付X元。每月分红时结清上月。平方数量以当月帐目显示数量为准。  (5) XX产品安装工人工资,XX类:甲方每平方向乙方支付X元;XX类:甲方每个电器向乙方支付X元。数量以当月帐目显示数量为准。  (6) 店内电费与电话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实际使用费用的30%。每月分红时结清。数量以上月费用清单为准。  (7) 其他相关费用双方协商摊派。  (8) 甲方工资: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工资600元。每月分红时结清。  (9) 厂家返利: 厂家季度返利与年度返利甲方得到20%的分成。  (10) 每月需盘点一次库存。  七,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怀着公证,友好的态度自愿签定。如本协议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添加附件协议 。添加的附件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民间借贷中的合同诉讼时效为多长

民间借贷中的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从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

依据《合同法》第62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认为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依据此条批复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认定:

1、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

2、从合同的形成过程看,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

(1)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

3、从合同本身内容上看,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什么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民间借贷和借款合同的区别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因没有具体的还款时间,债权人能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也能随时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因此不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但适用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但当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而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后,债权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时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3年。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间借贷系实践性合同吗

民间借贷是实践性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而民间借贷合同正是需要出借人将借款给付借款人之后,借贷合同才能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怎样制定合理民间借贷合同利率

年利率在24%以下的民间借贷,其利息是受法律的强制力保护的,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那么超过年利率24的会不会就没有效力呢?年利率约定的24到36之间的情况。如果约定的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债务人自愿偿还且债权人受领的话,法院也是认可的。

但是如果通过诉讼程序来强制债务人履行时,就不得主张超过24的部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什么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什么情形下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法释〔2020〕6号)。人民法院认定借贷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中增加了一种,即第十四条第三项“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应当认定无效。六种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情形如下。

2、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3、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4、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5、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7、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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