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义务教育是谁提出的?
九年制义务教育是2006年6月提出的。
根据2006年6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我国最早提出义务教育是什么朝代?
清末受“西学东渐”的影响,维新人士纷纷提出普及义务教育的主张。
如康有为于1898年在《请开学校折》中首次介绍德国和日本的普及义务教育情况;梁启超通过对日本教育的考察,于1902年发表了《教育政策私议》和《论教育当定宗旨》两篇专文,呼吁在中国推行普及义务教育。在各方人士探讨普及义务教育的同时,清政府于1904年1月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将初等小学堂确定为义务教育,这是中国近代由中央政府从教育制度层面第一次在初等小学堂推行5年制的义务教育。
谁提出的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该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法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建国以来最重要的一项教育法,标志着中国已确立了义务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