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费国家标准一天多少钱?
住院护理费标准:乡镇卫生院60元/人/天,单次累计赔付天数上限为30天,每次免赔天数为2天;县域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100元/人/天,单次累计赔付天数上限为45天;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150元/人/天,单次累计赔付天数上限为45天。
十级工伤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1、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在司法实践中,十级工伤护理费的标准结合工伤发生地的人均收入和地区生活水平予以确定。可以参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护理费的请求标准。
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是: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
车祸护理费赔偿标准
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按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交通伤残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交通伤残护理费标准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等于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乘护理期限。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2020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住院护理费按什么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强险护理费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具体交强险护理费赔偿标准需按照以下情况而定:1、护理费用的相关规定中,亲属护理,也是可以主张索赔护理费用的,出院后尚须护理人员协助,也是可以索赔护理费用的,并无规定仅能主张住院期间的护理费。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3、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