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会员的说法?
《中国工会章程》明确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工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工会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工会会员会费缴费标准与收入?
关于工会会费的缴纳问题,主要还是依据2017年全国总工会制订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工会会员应当缴纳会费,会费的标准为本人工资收入的0.5%;另外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大家需要明白的这逻辑关系是,工会会员一般是单位的职工,但是单位职工不一定是工会会员。因此,个别职工不缴纳会费也是正常的,但是也是不能够享受工会的福利待遇。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拨缴工会经费的时候,是按照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的2%拨缴,不能考虑职工参不参加工会。
基层工会组织,一般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
具体会费的工资口径,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确定。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口径,指的是1990年《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职工的工资主要包括六大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以上的工资总额都是应发工资,包含了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以及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不管是年薪制,还是月工资收入,只要是六大范围内的收入都算作个人工资。有些单位可能会由于对工资总额的情况不了解,只是审核基本工资或者每月的到手工资,不包括奖金等待遇,这种情况下实际上都是不正确的。如果用人单位审核的工资总额不正确,职工可以提出异议,向基层工会组织或者上级工会组织反映。
不过如果单位的构成复杂也会出现例外。一个职工在一家单位参加社保、参加工会组织,但是另外一个单位给发放的劳务费,这部分劳务费收入是无法纳入工资总额来核定缴费工费会费的。
基层工会的经费可以用来干什么呢?主要可以用于六大方面: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其中,职工活动支出又包括职工教育支出、文体活动支出、宣传活动支出、职工集体福利支出以及其他活动支出等等。主要是一方面维持工会的日常活动,另一方面也可以发放一定的会员福利。比如,逢年过节向会员发放一定的节日慰问品;会员生日可以发放生日蛋糕或者蛋糕券,会员结婚、生育、生病住院,会员或其近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会员退休离岗时,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以上慰问品发放的限额,一般都是由省级工会部门做出明确的金额限制,也不能多发的。当然,有关慰问品的标准是人人平等,并不是按照我们缴纳会员经费多少来确定的。
所以,我们的工会会费也是有严格的管理规定的,一定要按规定支出。
企业工会会员指全体员工吗?
分开回答你这两个问题。
第一工会会员不是全体职工。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可能每个人都是工会的会员:
要所在机关依法成立工会,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工会,当然就不存在说要必须加入了。
所在机关要对所有人员进行入会登记,同时缴纳会员会。
这个没有做强制要求。
第二 企业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1、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缴会费。
2、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